星期天早上,嘉年華的週末,睡得飽飽的我起身梳洗換裝。
準備套上T-shirt的時候,我注意到肩膀上比旁邊的皮膚深一色,不仔細看卻又看不清楚的疤痕
那是我碩士班那年夏天回台灣,打一個我已經忘記名字的球賽,被我的衣服給磨破的....
我一直都知道,我的膚質容易擦傷,所以我很討厭碰撞,也對衣料挑剔...畢竟,擦傷的傷口事小,破皮的時候不小心混到汗水或是碰到那種腥腥的感覺,真的不是很愉快的感覺。
但是我其實不是一個很容易留疤的人
國高中時期,就算長青春痘或是割傷破皮,傷口一旦癒合,不出三天,就像從來不曾存在過一樣沒有痕跡。
所以我一直以來不是一個很介意受傷或長痘的人
怎麼這個研究所時期的疤,竟然到現在都還存在? 然後我注意到臉上深深淺淺的痘疤,那些因為壓力大或睡不好時候冒出來的痘痘,有時候都是一兩個月前的事情,到現在都還留著痕跡。
什麼時候,人會察覺到自己不再年輕呢?
或許
或許是
當人不再為了幾個小傷口呼天搶地
卻發現
那些留下疤痕,
經年累月的不會消去 的 時候
吧~
當青春之於生命已然成為一道細紋,人於是來到一個交叉路口
我得選擇
是要小心翼翼的避免受傷呢?還是可以繼續無所罣礙的橫衝直撞?
讓我再想想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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